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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关于创建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03 09:34:00 【字体:

  按照市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统一部署,以及科技系统关于申报市文明单位有关要求,战略院在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基础上,积极申报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根本任务,以评选表彰为契机,推动战略院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凝聚干部群众精神力量,形成文明和谐风尚,为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工作安排
  1.研究制定文明单位申报工作方案(2月下旬)
  起草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呈报院党委审定。
  2.动员部署(2月下旬)
  组织召开院动员部署会,各部门及时传达动员,做好宣传、培训等工作。
  3.征集、编制申报材料(2月下旬至3月初)
  按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3年版)》指标要求,根据各项测评内容面向全院征集文本和图片素材,汇总整理,编制形成申报材料,报领导小组审定。
  4.系统申报(3月10日前)
  填报“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信息库”。
  5.提交报告、报表(3月10日前)
  完成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单位推荐表和统计表,报市科技局机关党办。
  6.配合开展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3月)
  按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3年版)》指标,积极开展创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配合开展单位互评方式的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文明单位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密切配合协作,形成齐抓共建、人人参与的文明创建氛围。
  (二)严格程序。要严格按规矩、制度和程序办事,确保文件、图片、数据、新闻材料等材料准确无误,杜绝弄虚作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扎实抓好每一个环节,保证工作质量,落实工作责任,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三)突出特色。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支部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报送特色活动经验做法,为创建工作提供高质量品牌成果。
  (四)广泛宣传。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门户网站、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做到人人皆知、全员参与,形成良好的共建文明新格局。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2023年2月20日  

工作日:86-022-24324863(白天);86-022-24436402(夜晚);节假日:86-022-2443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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